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贝塔咨询:广告、版权齐头并进 视频行业持续高速增长

来源:贝塔咨询 作者:高级分析师 赵旭枫 2011/10/26 9:0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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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语:根据贝塔发布的"2011年第三季度在线视频核心数据"显示,第三季度中国在线视频市场规模达19.4亿元,环比上涨30.9%,同比增长96.7%,连续三个季度同比增长保持在100%左右。

  根据贝塔发布的“2011年第三季度在线视频核心数据”显示,第三季度中国在线视频市场规模达19.4亿元,环比上涨30.9%,同比增长96.7%,连续三个季度同比增长保持在100%左右。

  广告和版权运营成为视频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

  广告是目前视频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,因此同样视频行业的收入基本与广告主投放周期变化相符。在经历的Q1的调整后,Q2出现了一个增长高峰,广告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,增长幅度高达57.1%,Q3则延续了Q2的增长势头,广告收入达到13.4亿元。此外,版权市场也随着视频行业的迅速发展而发展,部分拥有版权资源的企业通过版权运营,同样获得了巨大成功,Q3版权运营的市场规模达到2.4亿元。

  版权费用的上涨一方面给部分企业带来了可观的利润,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行业的竞争门槛,部分中小型企业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正版内容,被迫转型做其他业务。贝塔分析认为,版权费用进一步上涨可能促使各大视频企业之间自发地结盟,形成不同的集团抱团应对高昂的运营成本。

  综合视频网站运营渐入佳境 份额进一步提高

  目前中国在线视频行业广告收入主要由综合视频网站、网络电视台和门户网络三部分组成。从资金角度来看,由于综合视频网站已经有部分企业成功上市,网络电视台则有广电系优势和电视台的支持,而门户网站也大都资金链充沛,因此贝塔咨询分析分析认为,解决了资金的后顾之忧后,综合视频网站的体制优势将趋于明显,市场份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。门户虽然单个企业的增长幅度并不是弱于综合视频网络,但由于企业数据较少,市场份额可能会有所减少。网络电视台方面,广告主以电视台的传统广告主为主,收入相对稳定,出现大幅波动的可能性不大。

  广告主投放目的明确 各类媒体收入格局大相径庭

  分析广告主的投放行为可以发现,不同载体的媒体收入分布差异巨大,客户端软件的广告主以网购网游等新兴广告主居多;门户类企业的广告主则更传偏向于传统广告主,如汽车类、快销品、金融服务等;综合视频则介于两者之间,新兴广告主和传统广告主平分秋色。贝塔分析认为,三类视频媒体的用户群体不同是造成广告投放差异的主要原因,客户端软件的用户主要集中在二、三线城市,这与网游和网购用户的匹配程度较高,而门户网站由于视频内容分布较广,用户也比较分散,更适合做品牌形式和快销类广告。总体来看,未来视频行业的广告投放差异还将进一步扩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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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备注:这里的网络是指应用于电脑、移动设备、电视等数字终端的传统互联网、无线互联网以及有线电视网络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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